今天的技術與媒介已經不同程度地介入了所有創作者的生活。但對于創作者來說,創作是更需要訓練還是天賦?不同創作者看待創意的眼光又是一樣的嗎?人工智能究竟會不會影響未來的藝術創作?這次與藝術家和設計師一起,看看他們的創意世界。
本期,巨量引擎推出的創意播客節目《意思波兒》,由巨量引擎創意研究所研究員譚睿主持,邀請了影像藝術家、時尚攝影師馮立,千高原藝術空間創始人、藝術收藏家劉杰,和巨量引擎營銷創意設計負責人吳龍光、巨量引擎營銷智庫《動見》負責人魯歡,從藝術家與設計師的觀點碰撞中,挖掘創意的新可能。
藝術家和設計師如何看待創意?兩者有何區別?
創意似乎在很多行業都存在,但對于行業內的每個人來說,創意又是不一樣的,通常人們都會認為藝術的創意與廣告的創意是不相同的,但又有人糾結其本質是相同的。對此,從事廣告行業的設計師吳龍光說道:“從設計角度上講,我們的創意其實是用來解決問題的。廣告是一場戰爭的話,我們需要用最少的炮彈去占領一個島嶼,這就是創意的工作。”設計就在于用創意最簡單化的把目的實現,幫助品牌表達,幫助廣告中的產品去表達。
相反,在影像藝術家馮立眼中,他認為創意就是一種好玩有趣的、會讓人產生共鳴的東西,它就像從一個平靜的水面上扔下一個石頭,那個石頭就是創意。在藝術領域,似乎沒有創意就是創意,創意對于藝術家來講,其實更像是一種沒有指向性的存在。
同樣,藝術收藏家劉杰也表示到:“藝術與設計最大的區別就是設計是有用的,藝術是無用的”。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,設計是先有目標再做,但藝術可能更像是在荒蕪中去尋找一種新的可能性,在白紙上做新的涂抹和構架。
創作的直覺、設計的眼光是可以被訓練的嗎?
創意是靈感的散發,對于普通人而言,這更像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天賦,不像解數學題需要的邏輯性,通過訓練就可以提升。對于藝術家而言,在創作時的直覺是否能被后天的訓練所激發?同理,設計師的創作眼光又是否能被訓練而成?
馮立說:“你日常積累下來,突然有一天你覺得你該哭的時候就哭了,該笑的時候笑了,就是一個很正常的一種事情,自然而然出來了。”沒有所謂的絕對天賦或絕對訓練,創作的直覺是會隨著時間的累積而積累起來的,在不知不覺中形成。
反之,吳龍光說道:“訓練大于天賦,設計師會說這個圖形的背后是我看的每一部電影、喝過的酒、看過的每一個展覽、聽過的每一首歌,一切都是這樣一個積累的過程。”相比于藝術,設計的后天訓練更重要,是每一次經驗的沉淀,從而形成自己的獨有的風格特色。
而對于藝術收藏家劉杰,他表示天賦的確存在,需要有合適的機會去激發,同時努力也很重要,創作就像是一個建筑機構,沒有天賦可能會成為空中樓閣,但如果有后天的職業化訓練,天賦就會使得建筑熠熠生輝。總之天賦和訓練都是很重要的,都是需要存在的。
如何看待網絡對創意的影響?
互聯網的發展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,創意同樣與以前的含義大不相同,可以看到不論是在藝術領域還是廣告行業,創意作品都有很大的區別,或許是自上而下的逐漸平民化、草根化,又或許是其他,網絡對創意的影響廣大。
影像藝術家馮立說道:“我覺得網絡一個是非常偉大的、而且改變了整個全人類的一個生活方式,而且我覺得尤其像數碼這個媒介,我拍了一張照片,我馬上可以通過手機發到網絡平臺上面,讓很多人看到,我覺得這個是攝影最吸引我的地方,尤其是數碼它很吸引我的地方,它有及時性。”
這樣的變化精確的說是技術導致,是技術改變了人的生活方式,讓很多人能夠參與到之前少數人從事的職業當中來,短視頻平臺的快速發展讓大眾創作逐漸簡化,讓信息爆炸化,傳播快速化,但同時也存在另外一個影響,創作的內容逐漸庸俗化帶來的審美降低和深度思考能力減弱,人人都能創作的時代下,創意更像是一個金字塔,底座越來越大,但塔尖永遠是小的。
人工智能有沒有可能產生創意或者藝術?
眾所周知,人工智能已經成為新世紀最熱門的話題之一,虛擬AI到底會不會對創意產生影響,或者由人工智能創作出新的創意和藝術,對此劉杰說道:“基本上我覺得這個問題就是電腦可不可以取代人腦?有一點可以肯定,我相信在很近的一個時間,一定會產生一部分基于人工智能的藝術作品,但是這個背后其實還是人腦在掌控。比方說馮立可能借助了相機和閃光燈,那么純手工的繪畫可能借助了筆和油彩,這個可能借助了AI技術,但最根本的其實是看誰在發指令。”雖然現在有存在相關的人工智能的藝術創作和廣告行業的創意作品,但除去人工智能的衍生品外,由人工智能創作出來的作品說到底其實都是由人來掌控,人工智能只能算得上是工具技術上的幫助。
同時魯歡也說道:“AI技術對于內容的生產上,雖然可以寫詩,說到底只是對字符的組合排列,但對于小說撰寫,AI技術是做不到的。所以說弱人工智能在內容創作上,只要涉及到邏輯性就不行。”現如今,人工智能可以簡單地進行內容上生產,但具有深度的邏輯的思考創作,還是不能支持。
藝術家和設計師對于兩個行業而言,都是創意的重要輸出口,兩者最大的區別在于創作的目的不同,但總而言之都是在表達,只是表達的對象不同,解決的問題不同。在加速發展的內容時代,不論是藝術還是廣告,創作者似乎給人的感覺都是簡單的,在自有封閉的領域里做內容輸出,其實當技術和媒介的力量越來越大時,也能夠為創意增添色彩,從而激發創作者去發現由創意帶來的新創意。